聊城無縫鋼管廠做抽檢試壓試驗的標準
1. 聊城無縫鋼管的尺寸應用合適的量具逐根進行測量。 2. 無縫鋼管的內(nèi)、外表面需在照明下用肉眼逐根進行檢查。 3.無縫鋼管的的檢驗項目、取樣數(shù)量及試驗方法應符合規(guī)定。 4.聊城無縫鋼管按批進行檢查、檢驗和驗收。每批無縫鋼管應由同一規(guī)格、同一牌號、同一爐號的無縫鋼管組成。當需方事先未提出特殊要求時,碳素無縫鋼管可以不同爐號的同一規(guī)格、同一牌號的無縫鋼管組成一批。 5.聊城無縫鋼管每批為200根,剩余聊城無縫鋼管的根數(shù)不小于100根時,單獨為一批;小于100根時,應并入相鄰的一批中。 6.復驗與判定原則 7.對于拉伸和沖擊試驗如有一項試驗結果(包括該項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)不合格,則應將該根無縫鋼管剔除,并從同一批無縫鋼管中重新取2根無縫鋼管復驗不合格的項目,復驗結果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,則整批無縫鋼管不予驗收。 8. 包裝、標志及質(zhì)量證明書 聊城無縫鋼管的包裝、標志和質(zhì)量證明書應符合國家標準規(guī)定。